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是一种在加拿大的长期居留资格,加拿大永久居民不是加拿大公民,但是可在加拿大无限期停留、生活与工作。永久居留权卡(PR卡)是证实永久居民身份的证件,俗称枫叶卡。永久居民有义务在每1825天(5年)之中于加拿大至少停留730天(2年)以上 (俗称“移民监”),否则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但是,永久居民身份一旦获得,便不会轻易自动失去(除非违反相关法律被强制剥夺,或者由永久居民自行宣布放弃)。
永久居民拥有基本与加拿大公民相同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其中包括返回加拿大的权利和为任何企业以及联邦政府和省级政府工作的权利(某些涉及到国家安全利益的工作受限)。两者最主要的差别是永久居民不能投票参与加拿大的部分选举,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竞选公职,亦不可拥有加拿大护照或在加拿大国外享受领事保护。
永久居民可以在5年内于加拿大境内居住满3年之后申请加拿大国籍,若不选择入籍,也可继续保有永久居民身份,枫叶卡有效期5年,到期可以续枫叶卡。
加拿大现行公民法案(Citizenship Act)承认双重国籍。 在现行法案下,取得他国国籍的加拿大人仍可保留加拿大籍,除非自行申请放弃加国国籍而获公民法官核准。